

龙江镇敬老院长者入住须知
一、入院对象: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的长者。
2、申请入住的长者自愿入住,没有传染病、精神病,没有暴力倾向、自伤、自残等行为。
二、入住流程
1、预约登记——可通过电话咨询或实地参观,了解敬老院的情况和长者入住的相关事项。
2、评估护理等级——申请入住的长者需要亲自到本院,由本院的专职工作人员针对老人的生活、生理和健康等情况,评估长者入住的护理等级,进行轮候。
3、通知体检——本院根据评估的护理等级、现有床位和人员调配情况,认为可以安排入住的,立即通知长者进行自费体检,体检需要到镇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八项、肾功能四项、乙肝两对半、胸透、心电图、免疫三项。
4、办理入住手续——办理入住时,需要带备以下资料:
(1)本镇户籍五保、三无、孤寡老人须到户口所在居(村)委会出具证明,自费老人不需要证明。
(2)镇级以上医院体检结果(肝功能八项、肾功能四项、乙肝两对半、胸透、心电图、免疫三项)。
(3)长者电子相及大一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5张。
(4)长者及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顺德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户名为长者本人。
上述资料齐备时,本院、长者及其担保人三方即可共同签订养老服务协议。
5、缴费入住——按指引缴费后,即可安排长者入住。
三、入住说明
1、每月10号前存足伙食费和入住费、护理费等费用,离院的要提前办手续,次月停交费。
2、本院为入住长者一次性免费提供床上用品(棉被、枕头、蚊帐、草席);入住居室配置有家具(床、桌、椅、衣柜)和家电用品(电风扇)。禁止携带超出规定的电器和杂物进院内,长者如需自行安装其他大型电器用品的,必须安装前征得本院同意。
3、根据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定为初级护理、中级护理、高级护理、特需护理四种:初级护理指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帮助的;中级护理指行动不便,送餐、洗衣需要帮助的;高级护理指洗澡或如厕需要帮助和患有轻度慢性病的;特需护理指长期卧床或坐轮椅,日常生活行为完全依赖他人护理的。
4、长者需自带衣物和其它生活必需品,大小便失禁者请自行携带尿布和卫生用品。长者不宜将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带入院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门诊、住院医疗费和留医陪护费等,由老人所在单位或其亲属负责,住院期间除伙食费外,其它费用一律不退。
6、本院规定每个床位每月可支配使用5M³水和10度电,超出部分按规定加收费用。
7、入住长者及担保人、监护人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保障通信畅通。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及时联系本院,若由于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其责任由入住人员及监护人(或费用支付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