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收费区间:1000-2000元
入住须知:
1.本中心不接收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
2.入住老人须携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如实签订委托协议书。
3.入住时应详细介绍入住者的基本情况和健康情况。并提供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4.老人入住前需交齐医疗备用金人民币2000元整。此备用金用于老人入住中心期间如发生急病送往医院,但家属尚未赶到的情况下由中心代为交纳医院押金。或老人在入住本中心期间未按时交纳生活费及拖欠其它费用时使用。如老人在入住期间并未出现上述情况,所交备用金待老人离开中心时如数退还。
5.每个月的25~30日预交下一个月的生活费。试住期内,若老人生活不习惯或不符合入住要求,院方可按实际入住天数结算费用,并通知家属接老人回家。
6.入住老人自备日用品(被褥、单子、衣物、脸盆、洗漱用品等)。
7.老人在入住期间应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赏。
8.老人送交纳的生活费中不包括降温费取暖费及医疗费。夏季降温费及冬季取暖费根据电表计量收费。
9.老人在入住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公寓,需要外出时,老人本人或家属应提前到护理部办理请假手续,凭假条出门,并按约定时间返回,老人在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与公寓无关。
10.除房间原有电器外,老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11.入住西安养老院老人的家属应积极配合,定时看望老人。并配合中心做好老人的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