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1.能自理:生活费660元/月、住宿费300元/月、护理费490元/月,合计1450元/月。
2.半自理:生活费660元/月、住宿费300元/月、护理费740元/月,合计1700元/月。
3.不能自理:生活费660元/月、住宿费300元/月、护理费940元/月,合计1900元/月。
4.特护三:生活费660元/月、住宿费300元/月、护理费1140元/月,合计2100元/月。
5.特护二:生活费660元/月、住宿费300元/月、护理费1340元/月,合计2300元/月。
6.特护一:生活费660元/月、住宿费300元/月、护理费1540元/月,合计2500元/月。
7.超特护:生活费660元/月、住宿费300元/月、护理费3000元/月,合计3960元/月。
备注:以上床位按4人间(按4张床,300元/张/月)若的标准计算,若需住2人间或包房的客户,在试营期内可以优惠。
入住须知:
1.委托代养人负责提供准确的被代养人和委托代养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日用品、洗漱用品自备,被褥养老院统一配备(交押金400元),入院交押金2000元。
2.由委托人办理入住养老院协议手续、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应。
3.来去自由,三方自愿,按天计费,按季度交费,确有困难者可按月交费。请假不收费。
4.养老院实行请假制度,请你务必遵守。院民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许吵嘴打架,如有违反,其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5.院民在养老院入住期间所在房间、床位根据养老院入住人员实际情况可随时调整,请各位给予积极配合。
6.子女及亲属要常来看望被代养人,了解生活、身体状况,并要积极配合养老院搞好服务,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7.请代养人及子女和亲属尊重护工。
8.欢迎您对养老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9.被代养人离院时请委托代养人负责将衣物等全部带走,过后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