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1200-4100元/月
入住须知
一、凡入住者,须签订《服务合同》,并提供两位有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赡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社区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二、入住需携带资料:老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证件照三张和近期体检报告或相关医学证明。
三、积极配合养老服务,参加集体组织的娱乐健身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和个人卫生,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使用利器、刀具、电热毯等危险性用品。
四、入住老人原则上不允许携带贵重物品、大额现金等,因特殊情况,应交本中心财务室代为保管。
五、老人外出,需到护理部请假,经允许并登记后方可离院,返回后到护理部销假。经常外出的老人需与本院签订《经常外出协议书》。
六、老人入住时应将携带的药品交护理站保管登记,向护理人员说明服用事宜。
七、实行24小时呼叫服务和流动巡视服务。老人如遇紧急情况或身体不适,请使用呼叫器确保及时得到服务。
八、老人住院、请假5天(含)以内,正常收取各种养老服务费,6天至20天(含)从第6天起免收护理服务费和膳食费;超过20天,原则上要求结算费用、办理退住手续。
九、入住时需缴纳老人医疗急救备用金3000元和入住押金1000元,作为老人突发疾病住院押金和支付物品损坏、丢失赔偿金,退住结算时,如老人没有使用如数退还。
十、老人家属探视应遵守本单位有关规定及探视时间(具体时间以门卫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