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
标准两人间全自理老人2500元/月*人,冬季取暖费150元/人*月*6个月(全年)
标准三人间半自理老人3000-3500元/月*人,冬季取暖费150元/人*月*6个月(全年)
标准多人间全护理老人3500-4000元/月*人,冬季取暖费150元/人*月*6个月(全年),特殊护理商议700-1000元/月*人收费.
自理人员送餐10元/日*人.
保证金3000元/人
入住需知:
首先,向休养老人及家属表示热烈的欢迎,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在大家的支持和配合下,我们的服务能够让休养老人及家属满意!
休养老人入住本院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各个脏器组织及各项生理功能逐渐减退,对疾病的易感性增强,常会引发各种疾病,同时,老年疾病具有突发性、多变性、不典型性等特点,因此,本院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为每位休养老人加强提供优质服务。入住期间,休养老人因身体原因,出现疾病变化、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等,敬请家属积极配合及时转院诊治并积极处理相关事宜:
1、突发心、脑血管疾病,或致“猝死”;
2、由于身体内在因素,肢体乏力容易跌倒,造成“骨折”或其它意外情况;
3、本院对体弱多病,长期卧床的休养老人将精心护理,但难免出现一些并发症(如肺部感染、褥疮、尿路感染等);
4、本院特别提示:由于身心疾病,休养老人行为不能自控,出现自伤、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等行为,本机构不承担责任。如因本院服务不当,造成休养老人损失时,本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入住期间,当休养老人出现病情变化以及发生突发病、意外事故时,院方将立即通知家属,家属应及时赶到,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本院将求助120救护中心送往医院救治,家属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往医院负责办理医疗或住院手续并承担费用,本机构不派人员护理,或经家属书面委托派员护理。确认无异议后,再签定入住协议。本院入住告知书一式两份,家属与院方各执一份。鉴于入住本院后可能出现的状况,请休养老人及家属慎重考虑,仔细阅读《奎屯市新华康宁养老院养老服务协议书》,认真领会协议条款的含义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