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员入住须知:
1、严禁大声喧哗,使用电视、收音机等应控制音量,保持公寓内安静有序。
2、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塑料袋、纸壳等杂物,保持室内卫生清洁,衣被鞋帽摆放整齐。
3、园内的餐具、报刊、棋牌等公共物品不准私自带入房间,餐厅的碗架不允许放敞开式的食物,以免有异味。
4、爱护健身器材及公寓公共设施,因不合理使用造成公寓物品损坏应折价赔偿。
5、室友之间要讲团结、讲互助,提倡礼貌待人,宽容大度,善良友好的人际关系。
6、不准在园内饲养各类动物(经同意后可指定地点饲养),严禁将宠物带进园内。
7、服从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的需要对您的住室、床位进行调换。
8、养员不准私留家属、客人及小孩留宿,可以申请管理员另行安排房间,避免影响其他老人正常休息。
9、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不要带入公寓,可申请由财务部代为保管。由于记忆不清一时找不到的物品,应找管理员或服务员协助查找,未找到之前不要随意猜疑他人,以免因误解而影响和谐友好相处。
10、强化防火意识,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带入;不准在房间使用电炉子、电磁炉、酒精锅和其他非公寓配备的电器,确实需使用有治疗作用的用电医疗器械,须向公寓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登记交费使用。因违规使用电源或使用电器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使用人负责。
11、冬季供暖期间不得使用电褥子,供暖前后遇寒流时,公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电褥子的时间,因身体原因确需要使用的老人,应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加谨慎管理,电费由个人承担,对违规使用者(含在供暖期间内床下仍铺着电褥子)查处一次罚款50元。
12、供暖期间,老人房间空调遥控器全部收回,放在服务员处,供暖不好时由服务员给打开到适宜温度并负责关闭。
13、不提倡老人外出,有活动能力的老人外出散步、购物、探亲等事宜,必须向服务人员登记外出原因和时间,并及时返回;活动及思维能力差的老人不得个人私自外出,必须由家属负责接送,凡外出老人发生的摔倒,车祸及其他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均自负。
14、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和人格,不做伤害服务人员的自尊心,若您对服务员有意见或不满意可向公寓领导反映,不得私自训斥和责骂服务员本人。
15、养员不得私自服用或注射药物,如需要,须告知护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