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条件:
1、 自愿适应过集体生活老年人。
2、 家庭居住、生活料理困难老年人。
3、 生活不能自己照顾,有困难的老年人。
4、 无传染病、精神类病等其它不宜入寓的疾病患者。
入住须知:
1、申请入寓的老人须配合寓方进行入寓前的调访。
2、经初步调访后适宜入寓住养的老人,按规定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3、请按预约时间来寓,同时应带齐所需资料。
4、除本寓代办部分床上用品外,住养老人需自备其它日常生活用品。
5、住养老人在试住期内,按正常收费试住与常住养老人享受同样待遇,并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6、办理入寓(联系)时间: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