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伙食费 |
公杂费 (水电及生活物品) |
A/B/C栋床位费 |
D/E/F栋床位费 |
1人间 |
2人间 |
3人间 |
4人间 |
5人间 |
1人间 |
2人间 |
4人间 |
450 |
120 |
540 |
420 |
390 |
330 |
280 |
前 |
后 |
前 |
后 |
390 |
720 |
570 |
540 |
450 |
护理等级 |
护理费用 |
护理项目 |
特级护理 |
1600 |
喂饭、洗脸、洗脚、剪脚手指甲、换尿片、打爽身粉、翻身、擦浴、理发、刮胡子、洗衣服、打开水、按摩、打扫卫生 |
一级护理 |
1300 |
喂饭、洗脸、洗脚、剪脚手指甲、擦浴、理发、刮胡子、洗衣服、打开水、按摩、打扫卫生 |
二级护理 |
1000 |
打饭、洗脸、洗脚、剪脚手指甲、理发、刮胡子、洗衣服、打开水、打扫卫生 |
三级护理 |
800 |
洗脸、洗脚、剪脚手指甲、理发、刮胡子、洗衣服、打开水、打扫卫生 |
四级护理 |
600 |
理发、刮胡子、洗衣服、打开水、打扫卫生 |
普通护理 |
400 |
洗衣服、打开水 |
入住须知:
1.老人入住时需携带身份证、医保证、合作医疗(农村老人)证件、复印件。
2.携带近期身体状况体检证明书(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3.老人入住时需2个以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为老人办理入院手续。
4.老人入住时需缴纳3000元医疗押金,离院时退还本人。
5.老人入院后,本院为老人免费配发床上用品1套,及洗漱用品、痰盂、温水瓶、餐具、水杯等仅作院内使用,不归个人所有,不能带出院外。如有个别需要可按原价的80%价格买入。
6.针对个别老人身体状况,院内为老人提供轮椅、拐杖、微波炉、药罐、冰箱等设备使用。
7.老人入住时,严禁携带金银首饰、现金、打火机、刀具、绳索等物品。
8.老人家属及亲人探视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时间为15:00-17:00。
9.老人第一次到本院入住时(包括随行亲人),本院免费接送。
10.亲人送老人到本院入住后,本院免费送至岳武路上或飞龙汽车站。如需要本院车辆送往周边县市区时,按起止点往返每公里按1.5元计算车费。
11.老人在本院入住期间,因生病送往周边县市区医院抢救住院或送回居住地,来回往返按每公里1.5元计算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