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床位费:基准价2人间4500元/人.月;4人间2800元/人.月;5人间2400元/人.月;6人间2100元/人.月;7人间基准价为1800元/人.月。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减幅度10%范围内确定。
护理费:设定最高限价。护理四级1320元/人.月;护理五级1485元/人.月;护理六级1650元/人.月。护理三级及以下者不属于保基本范畴,可结合存量住养老人情况,合理确定。
入院条件:入院条件 面向全社会开放,凡是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本人自愿,能适合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院。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入院,已经入院但出现下列情况者,入院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出院。
1、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2、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
3、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的;
5、无视院方规章制度的;
6、其他原因不宜在院住养的。
入院须知 :
一、老人入院必须先登记申请,并体检好心电图、胸透、肝功能,然后根据老人健康状况及老人需求,院方综合评估确定服务等级和护理级别,有传染病、精神障碍者谢绝入院。老人接院方通知后方可入院,老人入院休养由本人家属代表或单位与院方签定寄养协议。
二、老人入院不可携带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如需外出必须请假,行动不便者须有家属陪护外出。三、老人家属如遇变更地址或联系电话必须及时通知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