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
1.床位费:830元---950元
2.伙食费:500元
3.护理费:550元---1800元
入住需知:
1、老人入住时须入住者和家属同意,并仔细阅读协议书、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认可后签约入住协议书。
2、老人入住公寓,不准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多额现金必须交办公室保存,现金随用随取,否则如有丢失公寓概不负责。
3、 入住时购置的被褥、枕头、水壶、水桶、面盆等生活用品,每件物品均喷上编号。
4、 入住时须携带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体检报告书,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有效联系电话。
5、 入住时送养方应提供老人入住前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肝功、胸透、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的体检证明。
6、 入住时(护理)送养人必须交纳医疗保健备用金1500元,以备应急之用。备用金用多少补多少。
7、 入住前家属和入住者必须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自身情况及病情,送养方必须如实说明入住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精神病、传染病、心脑血管病等各种老年病,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送养方负责。
8、 入住老人的代养费不包括:暖气费、空调费、过节费、医疗费。若饮食、住宿有特殊要求,另外计费。
9、 入住老人如联系离开7天以上,按实际天数退回伙食费、护理费,其他费用照收。
10、 每月12号为缴费时间,逾期不缴,每天扣取2%滞纳金。不足半月按半月收费。
11、 除本公寓老人休息时间(晚21:00—7:00)外,其他时间均可看望老人,节假日可将老人接回家。
12、 凡老人家属登记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公寓办公室更改,否则因此而出现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送养方负责。
13、 老人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病、急病,如老人家属不同意到医院抢救,只留在公寓治疗,送养方必须在合同上签定附加条款,老人病情严重或出现意外,由送养方负担。
14、 如老人病重未到医院抢救,病故在公寓,当月收取临终关怀费300元。如同意公寓负责给老人洗脸、擦身、穿衣,需再交费用200元。
15、 老人在公寓服用自带药品应先告知公寓医务人员,便于管理观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送养方负责。
16、 老人不得在公寓住处使用电器、燃器、利器等危险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或送养方负责。
17、 老人家属应支持公寓做好入住老人的各项工作,如不配合或不履行对老人的义务,公寓有权终止入住协议。
18、 根据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需要变更护理级别时,送养人应当同意,否则发生意外,公寓不负责任。
19、 签于入住老人系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公寓要求入住老人外出应进行登记或写假条,以便管理和对老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