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 自理2300元起,半自理3000-4000元,全护理4000元以上
注:住养人员需要包间,只要增加另外一张床铺的床位费即可;
长期卧床护理者,护理费视情面商;
自理人员护理费为公共卫生服务费(房间卫生打扫、打开水、洗餐具、叠被子、洗换被子);
每天五餐;即三顿正餐,外加上、下午点心。(公寓可以为住养人员提供素食)。
入住需知:
【住养条件】
1.无传染病、无精神病、无恶性肿瘤和其他不适宜住养的疾病。
2.身体状况、生活习性、性格情趣、精神状态适合过集体生活。
【提供资料】
1.住养人或家属(法定监护人)填好的“入住申请书”;
2.住养人及担保人(亲属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住养人原始病历书;
4.住养人一寸近照3张;
5.二甲(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住养须知】
1.按要求带齐所需资料,如实告诉病情病史;
2.住养前体检项目:胸正位片,心电图,生化全套,血尿常规,B超全套,脑CT。在二甲(级)以上或公寓指定的医院进行,入住时须提交体检报告单;
3.公寓对申请住养的人员实行“试住制度”,为期15天。
4.住养人员需自带日常换替衣服及日常生活小用品,公寓代办部分床上用品和日用品,试住人员试住期间不须购买床上用品,由公寓代办。
5.公寓对试住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均按照正式入住人员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办理住养手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办理程序】
1.住养人员及担保人办理住养手续前可通过电话或直接来公寓咨询参观等方式,了解熟悉公寓情况;
2.住养人员及担保人通过填写“入住申请书”向公寓正式提出住养申请;
提交住养所需资料,商定办理试住手续后试住15天;
3.经试住鉴定为适宜住养的人员,签订正式入住合同,不适宜住养的人员,按规定结清试住期发生的有关费用后及时搬离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