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
1、年满60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2、无传染病、无精神病。
3、适合敬老院集体生活。
入院须知 :
1、按老人入院时评估的护理等级,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随着老人身体健康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变化,我们将调整老人的护理等级、护理费用和服务内容。
2、入住后监护人的住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院方,否则因联系中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3、入住老人的衣物自备,家属(子女)应按季节定时给老人更换。衣物数量以能够满足老人替换即可。需自备洗漱用品(肥皂、牙膏、牙刷、漱口杯、筷子小勺、茶杯、卫生纸、毛巾两条、塑料脸盆两只)。
4、敬老院是个大家庭,集体生活需要老人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谦让,和睦相处。
5、我们提倡文明住养,注意个人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
6、为了老人以及全院的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取暖器等家用电器。
7、自理老人需要外出、须持出门证,并告知楼面当班护理人员。(思维不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必须由家人陪护方能外出)。
8、贵重物品请家人自行保管。
9、老人因病急需送医院的,院方会及时通知家属,所有费用(120急救车、出租车等)由老人家属自己承担,同时院方护理员不负责老人住医院期间的护理工作。
10、家属来探望老人,要遵守制度,保持环境整洁安静。携带食物要新鲜,数量要控制。
11、空调费根据各房间电表实际抄见数,按居住人分摊结算。
12、有下列情况者院方将劝其出院,入院协议书即自行终止。
(1) 患有传染性疾病者、痴呆者。
(2) 患有精神病者、情不稳定者。
(3) 隐瞒病史者。
(4) 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 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者。
(6) 无视院方常规制度者。
(7) 其他原因不适宜住敬老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