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1.可自理:1400—1600元/月
2.半自理:1600—2000元/月
3.不能自理:1800—3000元/月
入住须知:
1. 准备入住的长者家属(或单位)可与养老公寓办公室联系,并如实介绍。
入住长者身体情况,院方可认真解答家属所提出的各种问题。
2.入住长者必须持监护人(或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入住长者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医院的体检证明(乙肝六项、心电图、血尿常规、B超、胸透、血糖、血脂、骨密度、颅脑CT、肝功、肾功)。
3.无监护人及体检手续不全者不办理入住手续。
4.各种传染病、精神病、吸烟嗜好者、有自残自虐等抑郁行为者本院概不接收。
5.入住长者应遵守本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团结友爱,彼此尊重生活习惯、习俗、信仰。
6.本地区五保老人必须有政府有关部门介绍证明和监护担保。
7.由监护人(或单位)签订老人入住协议、入院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并如实介绍长者的生活习惯。
8.入住长者监护人(或单位)详细填写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三个电话以上。
9.交纳3000元突发救治押金,按时交纳代养费及其他费用。医药费、取暖费、空调费、床上用品另计。
10.入住长者的必须日用品需自带。公寓概不接收入住长者的贵重物品,如有遗失需自行负责,特殊情况必要时在办公室登记保管。
11.入住长者可以试住一周至15天(在试住期间办理正常手续),若生活不习惯,院方可通知家属接其回家。入住期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退院,不足15天的按15天计算费用,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费用。注:每周一下午办理退院手续。
12.入住本院长者的家属(或单位)应积极配合院方工作,定时看望长者,随时对院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本院把养老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