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入住须知:
1、入住老人必须为自愿,并由亲属及监护人陪伴,事先经本院审核相关手续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2、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持入住老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及医院体验报告(体检项目包括:心电图,血压,血常规,胸透,乙肝五项,丙肝)。
3、签订监护人、入住人、养老院三方协议书,签订协议后,入院者需缴纳医疗押金50000元(伍千元整),院方开具医疗押金收据,家属保管好收据,便于离院时凭收据来退还医疗押金。
4、入住老人须无传染病、无皮肤病。入住老人或监护人在入住前有隐瞒病情或入住后发现已患上述疾病的一经发现,养老院有权终止协议,入住老人应立即退院。
5、入住老人自带洗漱用具(牙膏、牙刷、洗头水、洗衣粉等)及换洗衣服:必备生活用品(脸盆、暖瓶、便盆、毛巾、卫生纸等)。
6、养老院提供的服务方式为“定时、流动与临时呼叫”相结合而非二十四小时“一对一”的服务。
6、入住人员不得私自使用电器用品,以保证安全。如有违反,后果自负,必要时可终止协议,劝其退院。
7、监护人应经常探视入住老人、与老人沟通,以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探视时应遵从探视有关规定,有特殊需求时可与本院另行商定。
8、如需要日常服药治疗的,在监护人或入住老人同意后方可予以实施,日常所需的药品有家属提供,或者家属提供药品明细由我院到医保定点医院代开药并收取相应的费用。
9、入住老人的物品由自已保存,现金、有价票据、证件、字画及其它贵重物品不得带入,否则后果自负。
10、为保证入住人员的安全,本院实行封闭式管理,特殊情况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