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凡是本人自愿,亲属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字,符合入院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院。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院;已经入院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院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养老院。
1、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患有精神病、隐瞒病史的。
2、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3、不按时交纳入院费用的,拖欠费用超过1个月未交的。
4、无视养老院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养老院住养的。
入院须知 :为保障老人在敬老院过上愉快、健康、安全的晚年集体生活,老人入院需要做到:
一、提供相关证明
1、老人体检证明(体检项目:肝功能、血糖、心电图、胸透)或近期(壹个月内)住院的可以提供出院小结复印件2张。
2、老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3、老人户口簿复印件2张(户口首页(上有家庭住址和派出所名称)1张和老人本人所在页1张)和家庭固话号,手机号码各一个。
4、老人近期生活照1张。
二、自带生活用品
1、床上用品(盖被、垫被、枕头) 。
2、生活用品(洗漱用品、热水瓶、水杯、脸盆、脚盆、毛巾、草纸等) 。
3、换洗衣服,若是卧床老人需自带尿片、尿垫。
三、严格注意事项因为敬老院是公共场所,按照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的要求,老人入院要做到: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利器等违禁物品入院。
2、严禁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入院。
3、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入院,院里禁止吸烟(2010年3月1日起上海公共场所禁烟)。严禁使用各种家用小电器。
四、缴纳有关费用:入院保证金3000元,床上用品360元,空调费按表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