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
1.年满60周岁的自愿入住老人。
2.无传染病、无精神病。
3.适应敬老院的集体生活,并遵守敬老院的相关规定。
4.老人为宝山区户籍,在本市有指定的委托人承担监护责任。
入院须知 :
1.遵守院内规章制度,按入住的护理等级接受相应的服务。
2.老人衣物自备,个人家具及电器不准携带入院。
3.贵重物品不宜带入院,以免丢失。
4.为保证入住老人安全,严禁使用电炉、油炉和电热毯、电热杯、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在居室内严禁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5.老人如需外出,须持出门证,并告知楼面当班护理员,思维不清楚和行动不便的老人须由家属陪护方能外出。
6.需要紧急求助,可按床头的求助呼叫电铃。
7.来客探望要遵守院方规章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出现下列情况者院方将劝其出院,入院协议即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包括皮肤病)
2.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者。
3.隐瞒病史者。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正常缴纳入住费用者。
6.无视院方规章制度者。
7.其它原因不宜在院休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