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对象及流程:
1、年满60周岁以上长者;
2、浦东新区户籍,经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达到四级、五级长者;
3、无精神疾患、无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4、能适应集体生活,无其他不适应入住养老机构情况。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流程:
上海市统一照护需求照护评估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本人评估所需材料:
①社保卡(城保、居保)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
③户口簿原件
2、监护人代理评估所需材料:
①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②长者社保卡(城保、居保)原件
③长者身份证原件
④长者户口簿原件
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向就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入住浦东新区养老机构的申请,并填写《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申请表》,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统筹安排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