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条件:具有本市长住户口的老人、没有患精神类疾病的老人。
入院须知 :
1;向院方咨询住院寄养手续,预定登记床位。
2;按要求老人在院外做好身体健康(肝功能、血糖、血常规、胸透、心电图、骨密度、脑电图)检查,同时填写入院申请表、入院登记表,交院方审核。
3;院方调访,审批同意,通知老人家属来院办理住院手续;
(1)签订自费寄养人员协议书。
(2)同时交纳各项费用及预收款5000元,一次性床上用品750元。
(3)老人住院需带好原病史记录卡、(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4)老人只需带替换衣服、喝茶杯子、卫生纸、拖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