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对社会孤寡老人,持乡镇证明及相关手续免费收住。
★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狂躁型老年痴呆患者谢绝入院。
注:另加床位费600元,伙食费600元。
入住须知:
1.本公寓实行先缴费后入住方式。入住首月按实际天数收费,以后每月25-30日缴纳下月费用。
2.老人入住时,须确定委托人(直系亲属),委托人负责老人入住期间的费用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3.入住老人及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老人户口页复印件一张,入住老人需交纳一寸照片一张。
4.入住时需交纳押金5000元整(医疗备用金)离院退还,院方提供床单、被罩、枕袋各二套,脸盆3个、毛巾3条、餐具一套、暖瓶一个、水杯一个,垃圾桶一个、香皂一块、洗发水一瓶等。共计300元,入院时需一次性交纳。
5.入住老人需要携带被褥、换洗衣物、轮椅、夜壶、便盆、卫生纸及其他洗涤用品。
6.老人的护理等级由公寓方视老人的年龄、残情、病情及自理能力与老人或委托人协商确定。
7.老人入公寓时须如实告诉病情,入公寓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以及不适合过群体生活的情况,委托人应及时接回。如遇到有思想、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委托人应协助做好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8.老人生活用品自理,个人家具及电器未经允许不准搬入房内。
注释:禁止老人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丢失本院概不负责。